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财税〔2008〕118号]  [2008-08-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点击下载:附件: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