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  [2023-09-22]

增值税
  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现将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7年12月31日前,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公告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5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公告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公告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二、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三、2027年12月31日前,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享受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相关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专有出版权进行出版物印刷发行的出版单位)。承担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出版、发行任务的单位,因进行重组改制等原因尚未办理出版、发行许可证变更的单位,经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以下简称财政监管局)商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以享受相应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纳税人应当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出版物在财务上实行单独核算,不进行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违规出版物、多次出现违规的出版单位及图书批发零售单位不得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上述违规出版物、出版单位及图书批发零售单位的具体名单由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知相应财政监管局和主管税务机关。

  五、已按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电子出版物不得再按本公告申请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六、本公告规定的各项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由财政监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的规定办理。

  七、本公告的有关定义

  (一)本公告所述“出版物”,是指根据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所述图书、报纸和期刊,包括随同图书、报纸、期刊销售并难以分离的光盘、软盘和磁带等信息载体。

  (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所述“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初中及初中以下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的报纸和期刊。

  (四)本公告所述“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是指普通中小学学生教科书和中等职业教育教科书。普通中小学学生教科书是指根据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编写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由取得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科书出版、发行资质的单位提供的中小学学生上课使用的正式教科书,具体操作时按国务院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下达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所列“教科书”的范围掌握。中等职业教育教科书是指按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技工学校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具体操作时按国务院和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认定。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不包括各种形式的教学参考书、图册、读本、课外读物、练习册以及其他各类教辅材料。

  (五)本公告所述“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是指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报纸和期刊,具体范围见附件4。

  (六)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图书包括“租型”出版的图书。

  (七)本公告所述“科普单位”,是指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

  本公告所述“科普活动”,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让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适用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特定图书、报纸 和期刊名单

  1.《半月谈》(cn11-1271/d)和《半月谈内部版》(cn11-1599/d)

  2. 新 华 通 讯 社 的 刊号 为 cn11-1363/d 、 cn11-4165/d 、 cn11-4166/d、cn11-4164/d、cn11-4139/d 和 cn11-4140/d 的期刊

  3.《法制日报》 (cn11-0080)

  4.《检察日报》 (cn11-0187)

  5.《人民法院报》 (cn11-0194)

  6.《中国日报》 (cnll-0091)

  7.《中国纪检监察报》 (cn11-0176)

  8.《光明日报》 (cn11-0026)

  9.《经济日报》 (cn11-0014)

  10.《农民日报》 (cn11-0055)

  11.《人民公安报》 (cnl1-0090)

  12.《中国妇女》 [cn11-1245/c,cn11-1704/c(英文)]

  13.《长安》 (cn11-3295/d)

  14.《中国火炬》 (cn11-3316/c)

  15.《中国纪检监察》 (cn10-1269/d)

  16.《环球时报》[cn11-0215,cn11-0272(英文版)]

  17.《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cn11-4129/d]

  18.《科技日报》[cn11-0078]

  19.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组织编写的背面印有“本书国务院侨办推展海外华文教育免费赠送”字样的华文教材(含多媒体教材)。

附件二、适用增值税 50%先征后退政策的报纸名单

类别享受政策的报纸代码
一、综合类报纸1.国际时政类报纸133
2.外宣类报纸134
3.其他类报纸135
二、行业专业类报 纸1.经济类报纸201
2.工业产业类报纸202
3.农业类报纸203
4.文化艺术类报纸206
5.法制公安类报纸207
6.科技类报纸208
7.教育类报纸209
8.新闻出版类报纸214
9.信息技术类报纸215
10.其他类报纸216

  说明:1.根据《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通知》(新出 报刊〔2006〕181号),报纸类别由各省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报纸审批、变更时所认定的类别或根据报纸办报宗旨确定。具体类别或代码以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出具的《报纸出版许可证》中“类别”栏标明的内容为准。

  2.对 2008 年底以前颁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如果没有标明相应报纸类别或代码的,应在报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出具证明后,再根据相应 类别确定是否适用退税政策。

附件三、适用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
1新疆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新疆日报社印务中心
3新疆金版印务有限公司
4新疆二新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5乌鲁木齐市海洋彩印有限公司
6新疆兴华夏彩印有限公司
7新疆双星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8乌鲁木齐旭鸿工贸有限公司
9新疆育人教育招生考试印务有限公司
10新疆大众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11新疆财正嘉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2新疆翼百丰印务有限公司
13乌鲁木齐晚报印务有限公司
14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5乌鲁木齐市一龙祥瑞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6乌鲁木齐大路印务有限公司
17新疆统计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8新疆兴东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9乌鲁木齐精彩阳光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20伊犁日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1哈密日报社印务中心有限公司
22阿克苏飞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3新疆阿克苏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4新疆天利人印务有限公司
25昌吉州升华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26新疆朝阳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27巴州日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8巴州好彩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29喀什日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0新疆日报社南疆印务中心
31和田翔龙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2阿勒泰地区泰昇报业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4克州盛东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35新疆塔城中信天成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36乌鲁木齐大金马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7新疆八艺印刷厂
38新疆新华华龙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9新疆超亚印刷有限公司
40乌鲁木齐红色印务包装有限公司
41乌鲁木齐市博文印务有限公司
42乌鲁木齐八家户彩印有限公司
43新疆思源印务有限公司
44阿克苏声远彩印有限公司
45新疆红圣彤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46新疆华中图数字印务有限公司
47乌鲁木齐光大印刷有限公司艺林印务中心
48乌鲁木齐美好景象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49乌鲁木齐市心同兴源彩印有限公司
50乌鲁木齐绿色寰宝印刷有限公司
51克拉玛依日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5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刷厂
53石河子报社印刷厂
54新疆伊力特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55乌鲁木齐市科恒彩印有限公司
56新疆三五九印务有限公司
57巴州兵地光彩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58新疆丝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9乌鲁木齐市鑫五方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60乌鲁木齐市鑫国芳印务有限公司

附件四、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

类别序号名称刊号
一、报纸1中国老年报cn11-0031
2中老年时报cn12-0024
3燕赵老年报cn13-0027
4老友导报cn14-0064
5辽宁老年报cn21-0023
6晚晴报cn21-0025
7老年日报cn23-0018
8上海老年报cn31-0026
9老年周报cn32-0004
10浙江老年报cn33-0097
11安徽老年报cn34-0051
12福建老年报cn35-0008
13老年生活报cn37-0099
14老年文汇报cn42-0074
15广州市老人报cn44-0099
16广西老年报cn45-0058
17晚霞报cn51-0056
18贵州老年报cn52-0033
19云南老年报cn53-0035
20陕西老年报cn61-0041
21老年康乐报cn65-0064
22老年康乐报(维文版)cn65-0064/-w
23益寿文摘cn34-0042
24老年文摘报cn15-0062
25快乐老人报cn43-0024
26生活晚报cn65-0023
二、期刊27中国老年cn11-1146/c
28老人世界cn13-1123/c
29山西老年cn14-1009/c
30老年世界cn15-1013/c
31老同志之友cn21-1006/c
32夕阳红cn22-1325/c
33退休生活cn23-1003/c
34老年学习生活cn23-1090/c
35银潮cn32-1385/c
36老友cn36-1240/c
37老年教育cn37-1007/g4
38老人春秋cn41-1217/c
39当代老年cn42-1297/d
40老年人cn43-1261/c
41秋光cn44-1493/c
42老年知音cn45-1252/g0
43晚霞cn51-1449/c
44晚晴cn52-1006/c
45金秋cn61-1385/c
46老年博览cn62-1174/c
47金色年代cn31-1994/c
48老干部之家cn37-1507/c
49新天地cn11-5523/c
50乐活老年cn21-159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