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纪念金币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229号]  [2009-04-30]

  根据2012.06.1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本文自2012年7月1日起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出口猪年生肖金币有关退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9〕50号)收悉。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将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商品代码为71189000报关出口的猪年生肖彩色金币和猪年生肖金币,纳入含金产品免税范围,实行出口免税办法。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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