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7号]  [2020-12-17]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10号公告同时废止。

  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中央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定价方法〔方式〕备注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1、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

  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

  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

  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

  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2、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

  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

  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3、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4、支票手续费

  每笔不超过1元

  5、支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6、支票工本费

  每份0.4元
发改价格〔2014〕268号、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发展改革委、银监会银监会政府定价
〔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

  贷记卡:不高于0.45%

  2、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向发卡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发改价格〔2016〕557号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政府指导价
二、征信服务收费〔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政府指导价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政府定价
〔三〕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政府定价
〔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30元/件·年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政府定价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10元/件·次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政府定价
〔六〕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10元/件·次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政府定价
三、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具体收费项目详见相关文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信部电〔2003〕45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工信部电管函〔2009〕243号
工信部电管〔2013〕506号
工信部信管〔2018〕205号
四、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一〕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1、起降费

  2、停场费

  3、客桥费

  4、旅客服务费

  5、安检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07〕159号民航局民航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民航发〔2013〕3号
民航发〔2017〕18号
〔二〕机场地面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民航发〔2017〕18号民航局民航局政府指导价
〔三〕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民航发〔2016〕47号民航局民航局政府定价
〔四〕民航空管服务收费1、进近指挥费

  2、航路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08〕2号民航局民航局政府定价
民航发〔2012〕59号
五、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一〕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1、引航〔移泊〕费

  2、拖轮费

  3、停泊费

  4、围油栏使用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政府指导价
〔二〕货物港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交水规〔2019〕2号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政府定价
〔三〕港口设施保安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交水规〔2019〕2号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政府定价
注:

  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放开;

  3.征信服务收费等项目,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

  4.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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