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销售货物既开具了1%征收率的普票,普票注明的金额20000元,税额200元;又开具了1%征收率的专票,专票注明的金额10000元,税额100元,应该如何填写新版申报表?
[2026-11-04]
增值税纳税辅导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既开具了1%征收率的普票,普票注明的金额20000元,税额200元;又开具了1%征收率的专票,专票注明的金额10000元,税额100元,应该如何填写新版申报表? 答:第一步:勾选业务信息表“减税项目”选项。您当期开具了1%征收率的发票,系统会自动为您勾选“减税项目”选项。 第二步:填写《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在“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项目”“全部业务”行,选择“3%征收率减按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1列“销售额”、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系统分别自动预填10000和100;“开具其他发票”第3列“销售额”、第4列“销项(应纳)税额”系统分别自动预填20000和200;第7列“销售额”、第8列“销项(应纳)税额”、第9列“价税合计”系统按公式分别计算自动带出30000、300、30300;第10列“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无需填写,第11列“扣除后销售额”、第12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系统分别按公式计算自动带出30000、300。 您本期销售额合计未达到起征点,系统会自动在“七、未达起征点税额计算”展示未达起征点算税过程,其中:第1z01行第1列“销售额”10000,第2列“销项(应纳)税额”100,第7列“销售额”10000,第8列“销项(应纳)税额”100,第9列“价税合计”10100,第10列“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无需填写,第11列“扣除后销售额”10000,第12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100;1z02行第3列“销售额”20000,第4列“销项(应纳)税额”200,第7列“销售额”20000,第8列“销项(应纳)税额”200,第9列“价税合计”20200,第10列“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无需填写,第11列“扣除后销售额”20000,第12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200;1z03行第1-9列不需填写,第10列无需填写,第11列“扣除后销售额”30000,第12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100。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一、减税项目”的“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系统自动预填3%减按1%对应的减税代码,并同时自动预填相关栏次,其中:第1列“期初余额”0,第2列“本期发生额”200,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200,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200,第5列“期末余额”0。在“二、免税项目”的“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系统自动预填未达起征点的免税代码,并同时自动预填相关栏次,其中:第1列“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20000,第2列“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0,第3列“扣除后免税销售额”20000,第4列“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无需填写,第5列“免税额”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