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5号]  [2026-11-0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批复,整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蔡家税务所,组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两江新区税务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蔡家税务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两江新区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蔡家税务所税费征管的工作和职责由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两江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新单位”)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单位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权利义务由新单位承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新单位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原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蔡家税务所管辖纳税人、缴费人的在办稽查案件,仍由原承办稽查局继续办理。新单位成立后发生的稽查案件,暂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稽查局指定跨区稽查局办理。相关跨区稽查局管辖范围后续调整事宜另行公告。

  四、新单位成立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蔡家税务所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五、新单位办公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030号。邮政编码:401122。联系电话:023-63512366。

  网站:chongqing.chinatax.gov.cn/qxtax/lj/。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北区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北区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关于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北碚区税务局关于设立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号)第五条第九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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