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税前扣除如何规定?

  [2026-10-27]

  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税前扣除相关规定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如果是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需要注意的是,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才能准予扣除。

  温馨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下四类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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