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现决定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20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规定已对清算评估、清算方式确定、清算鉴证业务等予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对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20号)。
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规定已对清算评估、清算方式确定、清算鉴证业务等予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对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主要内容是什么? 废止《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