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现将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消防救援装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享受免税政策的装备列入《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目录》(见附件1)。该目录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消防救援任务需求和国内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国家消防救援局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队伍进口列入《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目录》的装备出具《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确认表》(见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队伍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确认表》,按相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手续。进口消防救援装备需由海关按减免税货物监管其使用。 四、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制定《免税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管理办法》,明确进口单位条件,以及免税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后登记、使用、管理要求。 五、国家消防救援局每年对上一年度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汇总分析进口装备货值和免税额、政策执行效果、存在问题等,并对主要进口装备分类、分单位进行统计,以上形成报告于每年3月31日前函告财政部,抄送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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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目录
备注:1.该目录包含以上装备的零部件。 2.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免税装备以目录所列装备名称、性能指标为准,税则号列仅供参考。税则号列(供参考)栏目所列内容供查找方便,不是对进口单位申报的要求,也不作为海关审核的依据。 3.除目录中另有规定外,进口消防装备应同时满足“性能指标”中所有指标。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确认表 编号:国家消防救援局(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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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序号 | 装备名称 | 税则号列(供参考) | 性能指标 |
| 1 | 整装整卸式消防车 | 8705.30,8705.9099 | 配备自装卸机构,该机构最大提升能力不小于装有消防装备的模块(器材箱)的额定载质量。 |
| 2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8705.30,8705.9099 | 全轮驱动底盘。 |
| 3 | 轨道消防车 | 8705.30,86.05 | 具备轨道行驶机构。 |
| 4 | 森林消防车 | 87.05 | 1.驱动形式:四驱;2.具备防翻滚功能。 |
| 5 | 化学救援消防车,防化救援消防车 | 8705.9099 | 配备侦检、破拆、堵漏、输转、防护等化学事故救援装备。(配备其中一种装备即可) |
| 6 | 地震救援消防车 | 8705.30,8705.9099 | 最大承载总质量为≥10吨、最高车速≥90km/h、轴距≤3850mm、最小离地间隙≥400mm、涉水深度≥1200mm、转弯半径≤9m、最大爬坡度≥45°。 |
| 7 | 洗消消防车,化学事故侦检洗消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 | 8705.9020,8705.9030,8705.9099 | 1.配备密闭式公众洗消帐篷、单人洗消帐篷等洗消器材(满足一项即可);2.配备化学防护服、防核防化服、移动供气源等防护器材;3.配备有毒物质检测仪等侦检器材。 |
| 8 | 侦检消防车 | 8705.9020,8705.9030,8705.9099 | 配备化学或放射性现场检测、远程通讯、事故现场实时数据采集、防护等装备。 |
| 9 | 化学(核)物质处置消防车 | 8705.9020,8705.9030,8705.9040,8705.9099 | 1.配备侦检、输转、公众洗消站等全套化学洗消装备;2.配备现场检测、远程通讯、化学(核)事故现场实时数据采集及化学品理化特性、毒性分析、泄漏处置、环保无害化处置、中毒急救与治疗、防护装备等(以上性能指标满足一项即可)。 |
| 10 |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自动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 8705.30 | 1.具备智能控制功能;2.a类泡沫混合比调节范围(%):0.1-3,或b类泡沫混合比调节范围(%):1-9。 |
| 11 | 云梯消防车 | 8705.3010 | 1.可根据荷载情况动态调节安全工作幅度;2.车辆梯架采用轻量化设计,结构紧凑,通过性强。 |
| 12 | 高喷消防车 | 8705.3010 | 1.消防炮流量≥80l/s;2.消防系统控制方式:智能控制系统;3.臂架最大工作高度≥40m。 |
| 13 | 登高平台消防车,曲臂登高消防车 | 8705.3010 | |
| 14 | 水带敷设消防车 | 8705.3090 | 1.水带敷设速度不小于5km/h;2.水带回收速度不小于1.5km/h;3.随车配备不小于150mm口径干线水带,长度不小于2km(当干线水带口径为300mm及以上时,长度不小于1.5km)。 |
| 15 | 化学(生物、核)侦检消防车,核生化侦检消防车,防化侦检处置消防车 | 8705.9020,8705.9030,8705.9099 | 1.具有微正压呼吸保护系统;2.密封材质耐用性、车载设备配套兼容性符合执行化学(生物、核)灾害特殊事故处置需要。 |
| 16 | 高层供水消防车 | 8705.30 | 1.车辆可连续灭火作业24小时以上;2.最大工作压力≥4.0mpa或可将灭火剂送至300m以上的高层;3.需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有误操作安全保护功能。 |
| 17 | 模块化消防车,越野模块消防车 | 8705.30,8705.90 | 1.整车比功率≥12千瓦/吨,全自动变速箱,2人以上座椅;2.配备侦检、破拆、堵漏、输转、防护、水域救援等抢险救援装备(配备其中一种装备即可);3.器材箱:箱体两侧器材箱数量≥2;4.可随实战需求对模块进行调整。 |
| 18 | 泵浦消防车,整装整卸式泵浦消防车 | 8705.30 | 1.配备漂浮泵,单泵额定流量≥12000l/min;2.供水泵组发动机功率≥800kw,额定供水距离≥2km。 |
| 19 | 泡沫消防车,泡沫(联用)消防车,大功率重型泡沫消防车,大功率工业泡沫消防车 | 8705.30 | 1.压力为1.0mpa时流量≥160l/s;2.车载消防炮流量≥120l/s,载液量≥18000l。 |
| 20 | 隧道消防车,隧道双头消防车 | 8705.30,8705.90 | 具有双向行驶功能。 |
| 21 | 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 | 8705.30 | 带有消防泵、消防炮、液罐,具备举高、灭火、救援等多种功能。 |
| 22 | 消防车专用底盘 | 87.04,8705.30,87.06,87.07,87.08 | 底盘与取力器一体化设计安装。 |
| 23 | 化学事故处理数据库软件 | 85.23 | 1.可与国际公开的化学事故数据库连接;2.内置化学事故处理典型案例、危化品数据库及处置要求。 |
| 24 | 线(光)缆 | 85.44,9001.1000 | 1.光纤材料:石英光纤,阻燃tpu护套;2.光纤类型和芯数:单模g652d1芯。 |
| 25 | 消防救援天线 | 8517.7100,8526.1090,8529.10 | 总重量≤10kg,高度≥5m,抗风等级≥10级,工作温度-20℃至+60℃。 |
| 26 | 水下无线通讯器 | 8517.62,8517.6910 | 1.水下对讲机工作范围不小于200m,深不小于40m(平静水面);2.总工作时间不小于9h,入水自动启动;3.设备需能够实现潜水主管与所有消防潜水人员进行全面的通信控制。 |
| 27 | 超宽带雷达隔墙看设备 | 8526.1090 | 1.设备具备三维定位和成像功能,可显示目标体数量、位置和姿态等信息;2.设备支持动静多目标实时探测,并可获取目标体的三维概略成像信息;3.设备具有电磁兼容设计和增强型介质耦合天线技术。 |
| 28 | 红外、微光夜视设备 | 8525.83,9005.8090,9031.4990 | 白天监控距离≥5000m,识别距离≥600m;夜间监视距离≥1500m,识别距离≥600m,热成像探测距离≥2000m,识别距离≥600m。 |
| 29 | 激光观察、测距、校正、指示设备 | 90.15 | 白天最远探测距离2000m,夜间最远探测距离500m。 |
| 30 | 激光照相、望远设备 | 85.25,90.05,90.06 | 可清晰识别夜间150m,白天800m以外的目标。 |
| 31 | 消防救援光学窥镜 | 8525.89 | 1.具备视频探测功能,可快速对目标区域进行视觉检查,可为使用者提高现场高清视频画面,实时监听监视现场情况;2.具备昼夜观察能力,支持测温和水下探测,可连接彩色音视频旋转探头、红外热成像探头、防水视频探头、带手柄蛇眼内窥镜探头等,多种探头组合配置,可灵活更换,适用不同探测环境。 |
| 32 | 雷达生命探测仪 | 8526.1090 | 1.雷达波束:垂直到平面不小于200mmx250mm;2.数据传输距离不小于70m;3.检测范围不小于3000mcf/3min。 |
| 33 | 视频生命探测仪 | 8525.81,8525.82,8525.83,8525.89,9031.8090 | 1.测量距离精度不小于30mm;2.静止生命探测距离不小于25m;3.运动生命探测距离不小于30m;4.具备探测到8m厚度砖混实体墙后生命特征的能力。 |
| 34 | 水下观测器 | 85.25,85.26,9014.8000,9015.8000 | 1.作业范围:最小作业距离≤0.2m,最大作业距离不小于120m,集成水中声速测量仪,可准确确定测定距离;2.波束数量≥512;3.内置实时成像观测软件,有移动目标自动追踪功能,可改变颜色模式。 |
| 35 | 河床扫描仪 | 9014.8000,90.15 | 1.声呐频率≥1000khz;2.最大垂直波束角度≥60°,最大水平波束角度≥0.3°;3.防尘防水等级≥ip50。 |
| 36 | 毒剂侦检仪 | 8531.1000,8531.8090,90.27 | 1.启动时间≤10min;2.灵敏度:塔崩≤0.1mg/m3,沙林≤0.1mg/m3,梭曼≤0.1mg/m3,维埃克斯≤0.1mg/m3,芥子气≤0.2mg/m3,光气≤2mg/m3;3.分析时间≤10s。 |
| 37 | 侦毒仪器 | 8531.1000,8531.8090,90.27 | 1.可连续测量环境空气中的气体;2.可以同时检测300种以上有毒有害气体,以及含磷毒剂袭击后造成的空气染毒,当空气染毒达到一定程度时,以声音和灯光方式发出报警信息。 |
| 38 | 绳索救援套装 | 4202.1900,56.07,56.09,8308.1000,8483.5000 | 1.全身式安全吊带配有腹部主挂点1个,可倒置使用;保护挂点2个,分别位于胸前和后背;2.胸式上升器可固定在主挂环上方,与吊带腰环连接强度≥10kn。 |
| 39 | 水下切割(破拆)工具 | 84.62,84.67,8479.8999 | 1.工作压力≥45mpa;2.快速接口密封性能:快速接口在水下≥110m时不得发生进水或泄漏现象,在插拔次数≥10000次循环后,接口插拔良好无泄漏,无异样等现象;3.水陆两用液压动力源:采用高性能锂电池组驱动;高压流量≥0.6l/min,低压流量≥2.6l/min,重量≤16kg。 |
| 40 | 水下提升充气袋 | 39.26 | 1.浮力袋数量≤8个,总浮力≥9吨;2.浮力袋的吊带、卸扣、吊环等必须有工作强度标志;3.必须配有过压防爆安全阀,安全阀打开压力为16-24kpa,同时也可以手拉排气。 |
| 41 | 冰雪救援橇 | 8703.1090 | 1.雪橇底部完全填充,并至少有4条患者固定带同时配备绳索系统;2.能够在200mm以上浅水区行驶;3.发动机最大推力不小于10kw |
| 42 | 潜水装具(含潜水衣、潜水靴、潜水手套、潜水头套、浮力调整背心、配重铅块、配重带、潜水蛙鞋、潜水面镜、指示表、调节器一二级头、备用调节器二级头、潜水气瓶、潜水呼吸管、潜水刀、潜水携行箱、潜水手电、潜水电脑表、潜水象拔) | 40.15,42.03,61.13,61.16,62.10,62.16,64章,65.06,7806.0010,8513.1010,8907.9000,90.04,90.20,90.26,9101.9900,95.06 | |
| 43 | 特级防化服 | 3926.20,40.15,61.13,61.16,62.10,62.16,90.20 | 有效防护15种化学物质,且渗透时间≥60min。 |
| 44 | 核辐射防护服 | 3926.20,40.15,61.13,61.16,62.10,62.16,90.20 | 增加要害器官的屏蔽,防护效率躯干部位(胸、腹、裆部)对130kev的γ射线屏蔽率≥70%;其他部位(如后背、四肢、头罩等)对130kev的γ射线屏蔽率≥50%。 |
| 45 | 手抬机动消防泵 | 84.13,84.14 | 额定压力≥1.0mpa时,流量≥20l/s。 |
| 46 | 风力灭火机 | 84.14 | 1.功率:≥3kw;2.出风口风量:≥1400m3/h;3.最大风速:≥90m/s。 |
| 47 | 水下救援机器人 | 84.79 | 1.具备水下探测、搜救、打捞作业等功能;2.使用深度≥250m。 |
| 48 | 声呐 | 9014.8000 | 1.具备快速扫描水下地形功能,辅助测量观测物深度和尺寸;2.最大测量范围≥70m。 |
| 49 | 无人潜水器 | 84.79,8906.9010,8907.9000 | 1.具备水下探测功能;2.使用深度≥300m。 |
| 50 | 核生化检验仪 | 85.31,90.27,90.30 | 1.探测范围≥500m;2.可探测气体包括化学战剂,高危工业气体等,可同时检测上百种气体,可对混合气体进行识别,并显示多种成分;3.响应时间≤1s。 |
附件2
| 进口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 境内收货人名称: | ||||||
| 进口单位所在地海关: | 申报进口海关: | ||||||
| 合同编号: | |||||||
|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品编号 | 单位 | 数量 | 币制 | 金额 |
| 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第x项商品属于目录第x项装备范围、……。 | |||||||
| 申请免税政策依据: | 国家消防救援局审核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 注: 1.本表由国家消防救援局负责印制,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识防伪页面水印。 2.本表应如实填报,自签发之日起半年内有效,一份《确认表》与一份进口报关单相对应,一次性使用,内容不得更改,复印件无效。 3.本表由国家消防救援局按年份、顺序标号。 4.进口单位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支队级以上(含)单位。 5.本表为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海关留存,第二联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留存,第三联由进口单位留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