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3号]  [2025-08-06]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有关规定,确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为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威海大水泊国际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为烟台蓬莱国际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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