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电价进一步透明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附属电价明细进一步公开透明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清理电力基金及附加的措施,包括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017、2018年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连续两年下调25%,2019年再次下调50%;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下调25%等。目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基金和农网还贷资金。上述4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都已向社会公开了相应的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基金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征收标准、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事项。 二、关于逐步下调国家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主要用于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提供每人每年600元生活补助、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予以项目扶持等。2017年,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将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国家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对于解决我国重大民生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配合财政部、水利部适时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 三、关于调整符合所属省份工业发展需要的电网销售电价,最大程度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降电价工作落实,特别是2018、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连续降低10%,2020年非高耗能行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有效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与2014年相比,当前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幅超过10%、30%,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过6000亿元,市场主体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降电价政策红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加大清理规范供电不合理加价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非电网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同时,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尚未由市场形成价格的竞争性领域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不断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下降。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