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民航总局关于奥地利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将维也纳——北京航班延至上海的通知

[国税函〔1997〕369号]  [1997-08-19]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奥地利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将维也纳——北京航班延至上海的通知》(民航运函〔1997〕400号)转发你局。有关税收问题,请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奥地利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2号)办理。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