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4〕229号]  [2024-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22z221108000003,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7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5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省级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60日内,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中央主管部门应于30日内将审核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汇总报财政部。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地区/单位提前下达预算数
合计1343180
1北京9097
2天津10740
3河北58682
4山西36856
5内蒙古52504
6辽宁(不含大连)32746
7大连3385
8吉林35963
9黑龙江47775
10上海9934
11江苏39419
12浙江(不含宁波)33296
13宁波5991
14安徽43212
15福建(不含厦门)32811
16厦门1958
17江西49669
18山东(不含青岛)51033
19青岛3458
20河南64876
21湖北48699
22湖南55181
23广东(不含深圳)42529
24深圳2255
25广西61374
26海南16804
27重庆27878
28四川71441
29贵州44204
30云南62411
31西藏42755
32陕西41629
33甘肃55914
34青海38335
35宁夏26267
36新疆51571
3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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