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4〕225号]  [2024-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5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项目代码:10000022z221108000004,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4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列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具体金额等情况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25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省级主管部门应于资金下达60日内,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中央主管部门应于30日内将审核后的区域绩效目标汇总报财政部。

  安排给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有关规定执行。

提前下达2025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省份(单位)提前下达数
合计67720
1北京市334
2天津市421
3河北省2154
4山西省1579
5内蒙古自治区2316
6辽宁省(不含大连市)1607
7大连市221
8吉林省1320
9黑龙江省1196
10上海市422
11江苏省3156
12浙江省(不含宁波市)3360
13宁波市405
14安徽省2998
15福建省(不含厦门市)1764
16厦门市91
17江西省2998
18山东省(不含青岛市)3175
19青岛市212
20河南省3949
21湖北省2930
22湖南省3408
23广东省(不含深圳市)2637
24深圳市68
25广西壮族自治区3875
26海南省574
27重庆市1673
28四川省4827
29贵州省2233
30云南省2722
31西藏自治区772
32陕西省2467
33甘肃省2248
34青海省909
35宁夏回族自治区552
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876
3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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