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4〕132号]  [2024-10-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医疗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城乡医疗救助部分,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2,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预算收入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你省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提前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地区(单位)合计
1北京市2081
2天津市6886
3河北省69859
4山西省40576
5内蒙古自治区66632
6辽宁省(不含大连市)35299
7大连市1772
8吉林省44204
9黑龙江省71623
10上海市4075
11江苏省23233
12浙江省(不含宁波市)16201
13宁波市1594
14安徽省118598
15福建省(不含厦门市)31190
16厦门市587
17江西省98492
18山东省(不含青岛市)55247
19青岛市2226
20河南省167166
21湖北省117820
22湖南省117669
23广东省(不含深圳市)30359
24深圳市118
25广西壮族自治区203029
26海南省13873
27重庆市46263
28四川省236021
29贵州省254642
30云南省231160
31西藏自治区-
32陕西省89589
33甘肃省229559
34青海省49151
35宁夏回族自治区35357
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6431
3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合计266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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