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4〕136号]  [2024-07-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2日

  点击下载:《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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