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

[财金〔2024〕45号]  [2024-05-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保险公司: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要求,为推动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种粮农户收益,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就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通过在全国全面实施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在管理上要效率,在创新上要效益,助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自主自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地区以及有关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保机构均应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自2024年起,全国种粮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险种投保,但不得重复投保。

  ——聚焦惠及农户。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均纳入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

  ——体现高质高效。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有关单位以及承保机构协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绩效导向,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及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提质增效,确保政策精准滴灌。

  ——加强合规管理。各地要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承保机构要强化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坚持审慎经营,提升风险预警、识别、管控能力,加强风险减量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种粮农户政策满意度。保险监管部门要监督承保机构重合同、守信用,及时足额定损理赔,不得平均赔付、协议赔付。

  ——鼓励创新赋能。鼓励各地探索开发契合农户需求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与其他农村金融工具和支农惠农政策以及防灾减灾举措有机结合,发挥农业保险增信功能,助力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同时,提升农业保险数字化、线上化水平,夯实保单级大数据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农业保险管理精准度、精细度、可靠度。

  二、补贴方案

  (一)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品种为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其中,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保障水平覆盖相关农产品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保险保障对象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小农户等全体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实施地区为全国种粮地区。具体作物品种和保险产品结合种粮实际情况和农产品特点确定。

  (三)完全成本保险保障水平、种植收入保险保障水平原则上均不得高于相应品种产值的80%。农业生产总成本、单产和价格(地头价)数据,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

  (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在相关中央单位承担不低于10%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相关中央单位保费补贴按其种植业务所在地补贴比例执行。

  三、保险方案

  (一)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

  (二)保险费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承保机构公平合理拟定保险费率。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指导,并征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农户代表和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意见。

  (三)地方财政部门应进一步规范保费补贴资金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根据农业保险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不得拖欠。

  (四)保险监管部门应监督承保机构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要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五)承保机构应规范费用列支,在保障专业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加强费用管控,确保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六)承保机构应抓实查勘定损工作,加强承保理赔信息管理,提高农户信息采集准确度。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在种粮信息采集等方面提供支持。

  四、其他事项

  (一)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24年6月20日前,将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相关资金申请报告及测算表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和各地申请情况,于9月30日前下达当年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资金,并在下一年度统一结算,以后年度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相关规定报送。

  (二)各地和相关中央单位要高度重视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工作,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财政部出台《通知》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国无农不稳,民无粮不安。在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进程中,出台《通知》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业保险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财政要支持农民参加保险,提出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要求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2019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实施三大主粮生产成本和收入保险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提质增效。二是三大主粮保险前期工作成效明显。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产量在我国粮食总产量中占比约九成,播种面积占比约八成。从2018—2020年开展试点,到2021—2023年正式实施并逐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已开展6年,在风险防范、承保理赔、农户接受度等方面均已较为成熟,在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成效明显。三是满足广大种粮农户实际需求。随着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农户风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从农户最关注的灾后赔偿看,与投保传统的物化成本保险相比,投保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农户受灾后所获赔款大幅增加,种粮农户受益更明显。此前该政策在全国所有产粮大县实施,其他地区种粮农户期望享受同样政策的呼声很高。为回应关切,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从2024年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该政策。

  二、请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实施三大主粮、大豆、糖料蔗、天然橡胶等多个品种的高保障保险,政策力度大,赔付标准高,为粮食生产“保驾护航”作用日益凸显。在这一背景下,《通知》核心内容是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政策进一步扩面提标,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自主自愿、聚焦惠及农户、体现高质高效、加强合规管理、鼓励创新赋能为工作原则,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助力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二是补贴方案。实施地区为全国种粮地区,保障对象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小农户等全体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完全成本保险保障水平覆盖物化、土地和人工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种植收入保险保障水平覆盖相关农产品种植收入,这两个险种的保障水平最高可达相应品种产值的80%。保费补贴比例为:在省级财政保费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在相关中央单位承担不低于10%保费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相关中央单位保费补贴按其种植业务所在地补贴比例执行。三是保险方案。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当地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要求规范保费补贴资金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根据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要求承保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保险费率,规范费用列支,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抓实查勘定损工作,加强承保理赔信息管理,提高农户信息采集准确度。四是其他事项。要求各地按规定测算并报送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资金申请情况,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报告。

  三、以本次出台《通知》为例,财政部在制定政策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财政部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牵头部门,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在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2024年以来,财政部在提出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建议的同时,一是会同各地测算资金。1-2月,财政部会同各省级财政部门和有关中央单位开展资金测算工作,确定扩大政策实施范围所需财政资金。二是起草《通知》。结合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实际和前期工作基础,同步拟订在全国全面实施该政策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方案,形成政策文件初稿。三是征求意见。3月书面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与有关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四是实地调研。赴实地开展前期工作成效现场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五是开展政策评估。按规定对该政策开展合法性审查、政策出台评估、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工作。六是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七是及时印发政策文件。5月21日正式印发《通知》。

  四、《通知》在具体部署落实中,将如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答:《通知》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着力满足广大农户诉求,提振农户种粮信心。一是全国全面覆盖。2024年全面实施该政策,体现为两个“面向全国”:面向全国所有种粮农户,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小农户等全体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面向全国所有种粮地域,将所有种粮县和北大荒农垦集团、中储粮集团等中央单位均纳入保障范围。二是财政支持保障。财政支持是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23年,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78亿元,为1.6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5万亿元。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算562亿元,同比增长18%,为在全国全面实施该政策提供大力支持。三是提高惠农实效。强调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要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要求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重合同、守信用,在保障专业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加强费用管控,并提升风险预警、识别、管控能力,及时足额定损理赔,增强种粮农户政策满意度。四是鼓励创新赋能。鼓励各地探索开发契合农户需求的农业保险创新产品,推动农业保险与其他农村金融工具和支农惠农政策以及防灾减灾举措有机结合,发挥农业保险增信功能。同时,提升农业保险数字化、线上化水平,夯实保单级大数据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农业保险管理精准度、精细度、可靠度。

  五、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保障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农业保险为农户种粮保驾护航,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有人说,我国农业保险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发展之路。请问当前及下一阶段发展农业保险,还有哪些政策值得期待?

  答: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深度(保费规模/第一产业增加值)超1.5%,密度(保费规模/农业从业人口)超700元/人,已完成《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的阶段性目标。当前及未来一个阶段,在稳步扩面、增品、提标的基础上,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从健全种粮农户收益保障机制的角度出发,持续推动我国农业保险提质增效。

  一是研究制订综合性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把握发展方向,以惠及农户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发展目标。按照“中央发展大宗、地方发展特色”思路,合理规划农业保险发展优先顺序,保障好三大主粮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物资。加强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和保险行业的协同配合,引导承保机构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农业保险更好发挥支农惠农强农作用。优化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保险与应急管理机制统筹,发挥保险市场机制和杠杆撬动作用,减轻政府救灾压力。二是推动提升保险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户政策获得感。配合有关方面进一步明确理赔标准,规范查勘定损,优化赔付模式,加大科技赋能力度,合理预赔、能赔快赔。督促保险公司通俗易懂设计条款,提高农户金融素质和保险意识,提高农户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加强数据科技赋能,进一步夯实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提高我国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共享,为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有关部门以及承保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鼓励各地和承保机构探索先进技术手段,不断增强科技应用深度,夯实农业保险数据基础。四是鼓励农业保险创新,进一步推动金融工具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探索,发挥农业保险保单增信等方面功能,逐步提升与信贷、担保、期货等其他金融工具的融合度,实现政策协同。鼓励探索开发保障农产品生产的综合险种,更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

  附: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有关情况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实录

  2024年531日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廖岷、金融司负责人董德刚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现将文字实录摘录如下:

  一、情况介绍阶段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的吹风会我们邀请到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财政部金融司负责人董德刚先生、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负责人王衍先生、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先生。

  现在,先请廖岷先生作情况介绍。

  廖岷: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吹风会,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天的主题与广大的农民朋友有关,希望我的介绍能够更为简洁清晰。我先开个场,介绍一下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这项政策。

  首先,我先说说几个基本概念。第一个是“物化成本”,也就是我们说的“物的成本”。在农业里指的是化肥、种子、地膜这些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投入,对这些直接投入进行保障的农业保险就是“物化成本保险”,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基本险”。第二个是“完全成本”,也就是“全成本”。在物化成本的基础上再加上地租和人工的投入,这就得到了总的生产成本。对总成本进行保障的农业保险,就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完全成本保险。第三个是“种植收入”,也就是农民朋友种粮食的收入,根据能打多少粮食、能卖什么样的价格,测算出一个目标收入,如果最后的实际收入没达到,那么我们这个保险产品就能够给它提供一定的补偿,这就是种植收入保险。

  第二,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怎么选择这几种保险。刚才介绍的这三种保险主要的区别就在于最后的保障水平的高低,所谓这个“保障水平”,就是遇到了极端的灾害绝收了,农业保险能“顶格”最多给农民朋友赔多少钱。当然,各地有一定差异,三大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也不太一样。全国平均来看,物化成本保险保障水平大约是每亩525元,2007年开始实施,用了6年时间,2012年在全国推广。然而,随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风险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这种最基本的物化成本保险也越来越不够解渴了,不能满足广大种粮农民的需要。所以就有了第二个保完全成本的保险,也就是完全成本保险。这个保险保障的水平大约是每亩1125元,2018年—2020年在部分产粮大县我们做了试点,2021年—2023年逐步推广到了所有的产粮大县。直到这一次全国全面覆盖,前后也经历了大概6年时间。在触发赔付方面,与物化成本保险相同,完全成本保险也是遇到自然灾害以后,根据损失程度赔偿,但这个赔款翻了一番。第三个保险就是种植收入保险。它的保障水平与完全成本保险大体相当,但赔付机制不完全一样,是当粮食没有卖出一个好价钱,或者没有一个好收成,最后导致种粮收入达不到预期的目标,这个时候我们的保险产品给农民一个保障、一个赔偿。这是三大主粮的三种保险。当然了,这些情况一般也与自然灾害相关联,所以农民朋友们可以根据实际的需求,在这三种农业保险之间自主选择其中一种进行投保。理论上讲,原则上这三种保险不能同时投,只能选其中一种。

  第三,我介绍一下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好处。我们一起来算一笔账。我先介绍一个保险费率的概念,也就是保险的价格。这个是用来计算保费的,目前全国的平均水平是4.9%。刚刚提到物化成本保险这种“基本险”的保障水平大约是每亩525元,与费率相乘,保费就是每亩25.5元。其中,各级财政承担约80%,即每亩20.5元;农民自缴约20%,也就是农民每亩承担5.1元。而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大约每亩1125元,同样的方式计算,农户每亩自缴约10.9元,所以与“基本险”相比,有这么几个好处。一方面从农户的缴费来看,刚才介绍了,每户农民可能仅需要多交5.8元左右。另外一方面,从赔偿力度来看,这两个高保障的险种每亩可以多给农户赔偿600元,也就是说在农户经济负担增加非常有限的前提下,遇到同样等级的灾害,这两个高保障险种给农户的赔偿就翻倍了,如果灾害越严重,这种好处体现得越明显,农民基本上可以实现旱涝保收。这就是我们这三种保险产品设计的理念、想法以及它给农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3年就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财政要支持农民参加保险,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中央一号文件已经连续21年提出了具体要求,李强总理也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在全国实施三大主粮生产成本和收入保险政策。财政部与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全力以赴推动农业保险这项工作久久为功,这次保险能够得到全面的推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财政部最早于2007年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累计拨付的保费补贴资金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22%,推动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稳居全球前列。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了562亿元预算,其中超过200亿元用于支持三大主粮保险发展,集中财力将这件惠及广大农户、提振种粮信心的好事实事办好。

  我先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们愿意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谢谢!

  二、媒体问题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刚廖部长也提到了,这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从试点扩大到全国,先后经历了6年时间。请问,这次在全国实施这两项保险有什么意义?谢谢!

  廖岷: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项政策的出台确实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稳定种粮农户收益、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这是我国农业保险领域的一个标志性举措。我国粮食产量连年超过1.3万亿斤,稻谷、小麦、玉米播种面积占我国粮食总面积的比重超过8成,产量占比超9成,是我国老百姓饭碗里主要的粮食品种,也是我们农业保险政策最主要的“主干道”。刚才向大家介绍了,2007年我们探索物化成本的“基本险”,2012年“基本险”拓展至全国,2018年我们开始探索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2023年将这两个高保障保险拓展至所有产粮大县,基本每5—6年有一个发展台阶。今年这两个更高保障水平的保险在全国全面覆盖,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普惠”和“雨露均沾”,在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相当于把这个保险产品更多地覆盖到农业生产环节 中。

  第二,农民收益更有保障,实现“旱涝保收”。刚才已经给大家作了介绍,我再给大家举个例子,给农民朋友算一笔账。一位农户朋友种了100亩水稻,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投入再加上地租、人工等,每亩成本假设是1500元,总成本就是15万元,如果没有保险,遭遇到了大灾绝收了,那么这15万元就全部损失了,这对农户家庭来说,损失就很大了。如果投了完全成本保险,每亩可以赔1200元,加上其他农业直接补贴,基本上可以把这15万元的投入补回来,解决了种粮的后顾之忧。同时,在财政补贴下,这位农民朋友每亩自己才交大概10元左右,100亩地大概交1000多元,最多可以得到赔偿12万元。去年8,哈尔滨双城区遭遇了几十年不遇的洪涝灾害,有个合作社大概种了900多亩的玉米,因为投保了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自己交了几千元保费,最后获得了数十万元赔款,“合作社的负责人说没有想到能赔这么多,成本都给补上了,以后还要继续投保。”

  第三,粮食安全更有保障,中国的饭碗可以端得更牢。一方面,这个政策全面覆盖后,对全国的小农户还有规模经营农户都形成了保障,有利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这些年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有增多趋势,这也是出台这一政策的背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家知道,管理这种气候变化的风险要善于使用现代经济和市场化手段。比如,去年河南发生的“烂场雨”,成熟小麦霉变,农业保险赔了26亿元,这对于挽回受灾农户的损失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得到了很多农民的广泛认可。

  同时,这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推开,我们增加了一些财政支出,财政用支出的“加法”,换来了稳定农户收益和保粮食安全的“乘法”,表明了用足财政力量给农户更多实惠的决心,也体现了保障好国计民生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我的回答到这些。谢谢!

  中国财经报记者:粮食从种子到收获涉及不同环节 ,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不同的部门、主体和区域,请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亮点?谢谢!

  董德刚:谢谢记者提问。刚才廖岷副部长全面介绍了目前三大粮食作物的三种保险,包括物化成本、完全成本、种植收入保险。本次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扩大到全国以后,全国全体种粮农户可以在这三个险种中自主自愿选择投保,刚才廖岷副部长也说了,不能重复投保,只能选一种。应该说,这次三个部门出台通知是亮点纷呈的。

  第一,风险保障更全。从保险责任看,完全成本保险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基本覆盖了可能导致农户收入损失的风险,风险保障更加全面。

  第二,保障金额更高。刚才廖岷副部长介绍得非常全面,保障水平最高可以达到相应品种产值的80%,随着产值提高,保险金额也会提高。这个80%和此前的政策是一脉相承的,另外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刚才廖岷副部长讲了,财政部门在农业保险方面投入了大量的预算资金,80%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同时财政对农户还有一些农业的补贴,一亩地200多块钱,如果颗粒无收,保险能赔到将近1200的话,加起来基本抹平成本了。这是为什么要用80%这个概念,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三,保障范围更广。具体体现为两个“面向全国”,一个是面向全国所有的种粮农户,一个是面向全国所有的种粮地域。不仅包括所有种粮县,还包括北大荒、中储粮等有种粮业务的中央单位,让种粮主体都能享受到这项政策。

  第四,保费补贴更多。今年实现全面覆盖以后,中央财政对三大主粮保险的保费补贴预算增加了近50亿,同时综合考虑各地区农业保险发展实际和财力情况,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省级财政补贴比例不低于25%,加上市县财政的补贴,各级财政补贴接近80%。刚才廖岷副部长讲的,绝大部分保费由财政承担,农民自己交约20%,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民的支持。

  第五,责任压实更严。《通知》作出明确要求,保险公司要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公平合理拟定保费费率。同时要求加强费用管控,综合费用率不得高于20%。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之所以作出综合费用率不得高于20%的要求,主要是引导保险公司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向农户支付赔款。2020年这一指标全国平均约23%,目前全国平均处于15%—16%的水平,降本增效很有成效。

  第六,资金管理更优。《通知》要求优化资金拨付方式,根据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拨付保费补贴。在具体执行中,我们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省对省”的模式,减少资金拨付链条 。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农业保险在为农户种粮保驾护航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请问如何确保保险政策落实落地?谢谢!

  廖岷:谢谢您的提问。政策效果好不好,一是看政策本身的内容好不好,二是看我们如何把它落实好,三是看广大的农民朋友们有没有得到实惠。所以下面我简要作一个介绍,怎么让这项政策真正的落地落实。

  第一,进一步利用好现有的成熟经验。实际上,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已经开展6年多的时间,在前期逐步覆盖产粮大县的过程中,在风险防范、承保理赔、运行机制、农户接受度等方面都已经比较成熟了,成效也比较明显,受到了种粮农户还有地方政府的欢迎。我们对实施这项政策的产粮大县进行了初步统计,近3年产粮大县三大主粮平均保障水平提升了48%,承保面积增加了约1.5亿亩,增产超过500亿斤。这次政策出台后,我们还将进一步总结归纳实践经验,指导新实施地区将工作做得更好,提质增效。

  第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现在覆盖了全国,面非常广了,我们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建立了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发展有合力、农户有收益、产业有保障、资金有效率、运行较规范的持续发展的格局。财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从发展目标、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等方面统筹推动。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市场和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和定损指导。保险公司负责提供承保、理赔、宣传等具体服务。还有一家重要的农业再保险公司,负责提供再保险服务,分散大灾风险。推动本次政策落地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协作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刚才农业农村部和金融监管总局也介绍了这方面的考虑。

  第三,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质量。目前各级政府依托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县级分支机构、乡镇专业网点,很多村子里还设置了对接农户的协保员,全面铺开了服务网络。目前,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已经由2007年的6家增加到了现在的30多家,建成基层服务网点约40万个,服务人员约50万人。本次政策落地过程中,我们也将进一步发挥保险网络优势,服务好“最后一公里”,这非常重要。

  第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除了配合审计、保险监管部门开展监督工作以外,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机构遴选、保费补贴、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工作,并依托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发挥就地就近监督作用,严格审核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农户满意度、资金管理等。必要的时候我们也会开展专项核查,主要是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取得实实在在的惠农效果。

  第五,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前面我也作了一些介绍,近几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都是以每年10%以上速度在增长,重点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3年,中央财政拨付三大粮食作物保费补贴约200亿元,为超过1亿户次种粮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过8000亿元,中央财政放大倍数达到58倍。本次政策扩大到全国以后,各地财政将多给农户补贴约100亿元,这里有一个乘数效应。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督促保险公司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厘定保险费率。目前,平均保险费率已经由前年的6%降至不到5%,约4.9%,可为农户节 约自担保费近20亿元。下面我们将共同做好工作,让这项保险政策能够真正落实落地。谢谢您的提问!

  海报新闻记者: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承保品种持续增加,覆盖面逐步提升。请问,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该如何提升改进?谢谢!

  董德刚:谢谢您的提问。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保险用十几年时间,走过了其他国家几十年的路,不断提速升级、提质增效。总体来看,还是起步较晚,存在的问题主要还是发展中的问题,也是我们要改进的地方和下一步要做好的目标。

  首先,我国农业保险地域发展还不够平衡。有些省份三大主粮保险覆盖率超过了90%,但不同地方情况不同,财力水平不同,个别省份覆盖率还不够高,完全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仍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二,承保理赔环节 还有争议。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保险公司在个别区域拓展业务时,存在着不规范的赔付方式和定损方式。比如,平均赔付、协议赔付、粗糙定损等,农户争议或纠纷比较集中的就是在这些地方。

  第三,我国农业保险数据支撑还比较薄弱。农业保险较发达的国家基本都是农业数字科技发展大国,有的甚至可以精准掌握所有地块的肥力、产量、气象、水文等信息,但我国目前历史定损数据极为有限,涉农数据也较为分散,很难满足精准化管理要求。

  第四,我国农业保险大灾应对机制还有待健全。我国建立了直保公司大灾风险准备金、再保险、地方政府支持等大灾应对机制。但一方面部分直保公司规模较小、能力有限,另一方面虽然地方有政府救助等应急机制,但还没有与保险形成优势互补。

  下一步,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要继续深入:

  第一,研究制定综合性的指导意见。目前,我国农险规模已位居全球前列,到了一个总结评估、规划未来的时点,我们将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提出下一阶段的具体举措。

  第二,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质效。承保理赔直接关系到农户的获得感。近期,我们也在配合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加强承保理赔管理相关政策。说到理赔,我给大家介绍一个“风险减量”的理念。举个例子,刚才廖岷副部长讲的去年河南“烂场雨”,保险公司花了100多万元向农户捐赠了抢收、烘干设备,减少损失赔付1400多万,这就是我们说的要坚持“防赔一体”“防重于赔”,这也是未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加强数据科技赋能。我们一直秉持的观点是,农业保险数据应该“取之于农、用之于农”。我们将加快推动农业保险信息化建设,支撑风险识别、费率厘定等关键环节 ,解决虚假承保、虚假理赔、应收保费等问题。

  第四,优化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险机制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要与应急管理机制相统筹,把握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也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第五,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中央财政每年两次拨付保费补贴,中央、省级财政都是足额拨付,但也确实存在基层补贴资金到位慢的现象。对此,我们正在指导地方优化资金拨付方式,强化资金监管,防止拖欠、截留、挪用,确保保险政策精准滴灌。

  我的回答这些。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我们知道,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推动,也离不开财政的大力支持。请问,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情况如何?谢谢!

  廖岷: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也非常重要,国际社会也很关心。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总体上符合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在国际上认可度也一直比较高,我向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总体上,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属于“绿箱”措施。根据世贸组织农业协定,“绿箱”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灾害保险,一种是收入保险。目前,我国实施的物化成本保险,也就是“基本险”以及完全成本保险,都属于自然灾害保险类,在农业保险中的占比超过98%,占绝大部分比重。这些都是属于世贸组织认可的“绿箱”措施,与国际规则高度契合。

  现阶段,收入保险在探索过程中,我们也研究了wto关于收入保险的“绿箱”政策。从客观情况看,由于收入保险涉及农产品价格和产量之间的数量关系,还涉及期货市场价格、田间地头价格的选择问题,保险方案相对复杂一些。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目前稻谷、小麦主要实施的是完全成本保险,玉米价格已经放开了,所以玉米也可以实施种植收入保险,具体要由各地结合实际自主决定,现阶段各地主要实施的是完全成本保险。我们也支持地方探索开展玉米种植收入保险,主要是为了丰富农业保险政策体系,为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积累经验。同时,中国的实践也一定会为国际规则贡献中国经验。谢谢!

  邢慧娜:今天的吹风会就到这里,感谢廖岷副部长和几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再见!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