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  [2024-01-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市场监管局(厅、委)、能源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推广节能减排降碳先进技术,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支撑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经商有关方面,现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

  根据应用场景和使用特性,用能产品设备主要分为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6大类。综合考虑应用规模、能源消耗量和节能减排降碳工作需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在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房间空气调节器等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工业锅炉、数据中心、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23种产品设备或设施,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

  二、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参考现行强制性能效标准要求,结合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和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技术现状,合理划定能效指标。准入水平为相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数值与现行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一致。能效指标引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的产品设备不设定能效准入水平。节能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与能效准入水平相比,更符合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要求。先进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1级,是当前相关产品设备所能达到的先进能效水平。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趋势,实行能效水平动态转化。适时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分别转化为下一阶段的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以能效水平为重要依据,加快研究制定相关产品设备碳排放指标,综合评价产品设备节能减排降碳水平,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三、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

  各地区要积极开展能效诊断,实施产品设备能效普查,推动相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支持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大型公建、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党政机关、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深入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加强废旧工业设备、家电产品、光伏设备等回收利用,实现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支持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中突破高效低碳产品基础材料、关键部件、加工工艺、智能控制、数字化节能等关键共性技术,提升绿色产业竞争优势。

  四、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联合生产企业通过设置产品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开展产品设备减碳量自我声明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电子产品下乡、充电桩建设、家电“以旧换新”等按照能效水平予以差异化政策支持,为能效节能水平及以上产品设备提供适当补贴。积极推进产品设备国际节能减排降碳标准制定,加强能效标准标识国际互认,支持绿色产品贸易便利化。加强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国际合作,促进绿色低碳产品设备惠及全球。

  五、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

  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重要技术依据,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优先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对于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原则上应达到先进水平。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节能监察,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设备能效管理,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禁止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生产销售,严厉打击能效水平虚假宣传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公共机构要严格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做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

  六、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

  结合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实施情况,加快强制性能效标准更新升级,填补信息通信、交通运输、新型家电、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强制性能效标准空白,稳步提升工业、商业等领域通用产品设备能效指标,加快制定泵、风机、空气压缩机等系统运行能效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做好强制性能效标准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衔接协调。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优先将能效先进水平及以上产品设备和相关生产技术工艺纳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导绿色消费。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研究加大对能效达到节能水平产品设备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统筹运用金融等政策,落实好环保节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展产品设备节能减排降碳改造。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研发制造高能效产品设备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上述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同时废止,相关产品设备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要高度重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提升工作,细化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点击下载: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答记者问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支撑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以下简称《2024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问:《2024年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用能产品设备使用范围广、耗能总量大,提升设备能效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环节。经梳理测算,我国在运主要用能产品设备保有量超过50亿台(套),年能耗量占全国能耗总量约80%,一些设备能效水平偏低,更新改造潜力巨大。2022年11,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以下简称《2022年版》),首批选取20种用能产品设备,通过确定能效水平、推广节能设备、淘汰落后设备等手段,加快产品设备更新改造。按照党的二十大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有关部署,结合节能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2022年版》基础上,将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扩大至43种,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研究制定了《2024年版》。

  问:《2024年版》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2024年版》对扩大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提升节能标准、统筹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强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等6方面重点任务进行部署。

  一是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2024年版》将产品设备划分为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6大类,在《2022年版》已明确能效水平的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工业锅炉、数据中心、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23种产品设备。

  二是加快提升产品设备节能标准。参考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技术现状,将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其中,准入水平为相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门槛,是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设备的技术依据。

  三是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指导各地区和相关企业实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并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公共机构等持续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统筹做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处置,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

  四是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促进消费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能效水平实施差异化政策支持,为能效节能水平及以上产品设备提供适当补贴。强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产品设备国际节能降碳标准制定。

  五是加大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力度。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作为节能审查重要技术依据,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对于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原则上应达到先进水平。

  六是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结合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实施情况,加快强制性能效标准更新升级,稳步提升重点领域标准指标要求。持续加强高效产品设备和相关生产技术工艺推广应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统筹运用金融等政策,落实好环保节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问:《2024年版》与现行产品设备能效标准的关系?

  答:《2024年版》与现行产品设备能效标准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重点品类。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出台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的产品设备共有67种。《2024年版》纳入了其中能耗量和节能改造潜力更大、节能指标提升更为迫切的38种重要产品设备。初步测算,对标《2024年版》能效先进水平,开展相关行业和设备节能降碳改造,预计每年可形成节能量约55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亿吨。

  二是填补标准空白。近年来,我国信息通信、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等行业规模迅猛发展,通信基站、充电桩、电动汽车用液冷式电驱动系统、光伏并网逆变器、晶体硅光伏组件等产品设备能耗量快速上升。由于我国尚未出台上述5种产品设备的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行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同类产品设备之间能效差异超过30%,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2024年版》提出了上述5种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但考虑到上述产品设备技术路线仍在迅速迭代,《2024年版》暂不设置能效准入水平,不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三是指标应提尽提。《2024年版》43种产品设备的能效先进水平,均不低于现行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或相关团体标准的能效1级指标,并普遍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有19种产品设备在现行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基础上,能效指标平均提升了约20%。其中,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自携冷凝机组商用冷柜、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空气净化器、吸油烟机等6种产品设备的能效指标,较现行国家标准大幅提升了25%至36%,为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制修订奠定基础。

  问:如何抓好《2024年版》贯彻落实?

  答:产品设备节能降碳管理涉及面广,需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4年版》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地方和行业企业加强产品设备能效管理,持续提升设备能效水平,加强废旧设备回收利用,将《2024年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加快节能改造。组织各地区深入开展能效诊断,摸清存量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提出改造计划,加强项目储备。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为努力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组织研究机构和行业企业,对《2024年版》实施效果开展跟踪评估。通过节能监察、产品质量抽查、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等手段,加强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以《2024年版》为重要依据,加快节能标准制修订进度,加强能效标识实施管理,更大力度推进节能降碳。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