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山西省大同矿务局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财税〔2000〕62号]  [2000-08-21]

  根据2008.01.31 财政部令第48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本文废止。
山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山西省大同矿务局煤炭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0年9月1日起,对其开采的煤炭资源税税额由每吨2.4元调整为每吨1.6元。

  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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