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3〕48号]  [2023-04-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0015),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指导县(市、区)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

  二、地方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地区(单位)核定资金提前下达此次下达
合计25000002070000430000
北京75006570930
天津54004410990
河北13560010809027510
山西776006372013880
内蒙古781006120016900
辽宁37600312306370
大连36002790810
吉林603004941010890
黑龙江63100539109190
上海840065701830
江苏18500155702930
浙江15500122403260
宁波44003600800
安徽12570010674018960
福建41000352805720
厦门35002880620
江西1155009207023430
山东694005706012340
青岛500039601040
河南20350016902034480
湖北1123009819014110
湖南13160010530026300
广东23000189004100
深圳720059401260
广西14870012078027920
海南50300441906110
重庆883007146016840
四川18430014679037510
贵州13230011088021420
云南13340011268020720
西藏33300297003600
陕西1157009720018500
甘肃931008190011200
青海494003933010070
宁夏50700447305970
新疆4980041580822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7400141303270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央主管部门教育部
资金情况(亿元)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见附件1
地方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目标1: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目标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目标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持续提高。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
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幼儿资助政策的比例100%
质量指标新建、改扩建项目质量达标率100%
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积极引导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
全国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持续提高
引导地方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幼儿园和老师满意度≥85%
家长满意度≥85%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