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3〕45号]  [2023-04-12]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培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0024),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要求,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着力提升教师队伍能力水平。要进一步优化组织实施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项目执行进度。

  二、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5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地区(单位)核定全年
合计已提前下达此次下达
合计22000019800022000
河北1470013824876
山西751061201390
吉林54405211229
黑龙江50305238-208
安徽12270104041866
江西1035089371413
河南25960224733487
湖北88408118722
湖南1279012168622
海南4110403278
内蒙古65406084456
广西12660111781482
重庆68706156714
四川14620129511669
贵州12810115291281
云南13440120781362
西藏51904536654
陕西91908253937
甘肃99709162808
青海43604032328
宁夏43304140190
新疆114201018812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6001188412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中央主管部门教育部
资金情况(亿元)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见附件1
地方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目标1: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培训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长。目标2:推动地方开展自主选学探索,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目标3:支持地方提升教师培训专业化水平,建立高水平教师培训团队。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培训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长人次按年度计划执行
质量指标各类培训结业率≥90%
培训内容符合要求度≥90%
时效指标培训计划执行率≥9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参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
示范引领带动乡村教师培训覆盖扩大
可持续影响指标推动地方自主选学模式改革明显
地方组织实施教师培训能力提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加培训团队骨干培训者的评估满意度≥85%
参加培训乡村教师的评估满意度≥85%
参加培训的校园长评估满意度≥85%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