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2〕93号]  [2022-04-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15),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指导县(市、区)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

  二、地方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支持力度。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地区(单位)核定资金提前下达此次下达
合计23000001800000500000
北京730054901810
天津490037801120
河北1201009324026860
山西708005805012750
内蒙古680005517012830
辽宁(不含大连)34700276307070
大连31002430670
吉林54900456309270
黑龙江599004824011660
上海730056701630
江苏17300129604340
浙江(不含宁波)13600108902710
宁波400029701030
安徽1186008658032020
福建(不含厦门)39200307808420
厦门32002340860
江西1023007677025530
山东(不含青岛)634004968013720
青岛440032401160
河南18780014211045690
湖北1091007767031430
湖南1170009360023400
广东(不含深圳)21000155705430
深圳660051301470
广西13420010404030160
海南49100462602840
重庆794006354015860
四川16310012645036650
贵州1232009396029240
云南1252009252032680
西藏33000274505550
陕西1080008514022860
甘肃910007398017020
青海43700393304370
宁夏497003879010910
新疆4620038520768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5700144001300

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央主管部门教育部
资金情况

  (亿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见本文件附件1
地方资金  

  度

  总

  体

  目

  标
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持续提高。

  效

  指

  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
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幼儿资助政策的比例100%
质量指标新建、改扩建项目质量达标率100%
设备采购质量合格率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积极引导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
全国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持续提高
引导地方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幼儿园和老师满意度≥85%
家长满意度≥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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