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综〔2022〕45号]  [2022-0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安排的意见,现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85010030001),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体资金预算分配金额见附件。2022年项目资金安排时,应根据使用方向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相应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至2296099项“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省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43号)等规定,统筹考虑本地区不同区域、人群、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需求,细化预算编制,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分解下达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预算文件和分解后的绩效目标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同时,科学合理组织项目实施,全面加强绩效管理,严格落实公告制度,切实加强管理监督。

  附件1: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地区2022年资金预算
1北京3000
2天津2400
3河北39000
4山西31500
5内蒙古7500
6辽宁2700
7吉林9900
8黑龙江15900
9上海2400
10江苏18900
11浙江18300
12安徽17700
13福建44300
14江西50100
15山东31800
16河南25500
17湖北22800
18湖南23800
19广东30700
20广西24900
21海南5100
22重庆2100
23四川15600
24贵州5700
25云南1500
26陕西15000
27甘肃2400
28宁夏1800
29西藏45000
30新疆32000
31青海10800
3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200
合计567300


  点击下载:附件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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