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率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1号]  [2022-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rcep对韩国生效情况,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协定税率,2022年协定税率见附件。
  点击下载:2022年对韩国实施rcep协定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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