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发改社会〔2021〕1946号]  [2021-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20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退役军人部
  国务院国资委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21年12月28日

  点击下载:《“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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