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2021-1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点击下载:《“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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