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1〕250号]  [2021-10-29]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24),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55号)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

  培训计划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地区金额
合计196560
1河北14175
2山西6939
3内蒙古5742
4吉林4932
5黑龙江4851
6安徽11178
7江西9090
8河南22176
9湖北8001
10湖南11817
11广西10872
12海南4203
13重庆5778
14四川13194
15贵州11448
16云南12051
17西藏4860
18陕西8172
19甘肃9189
20青海3924
21宁夏4239
22新疆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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