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1〕246号]  [2021-10-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z135050009017,具体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6“科学技术支出”,统筹用于支持你省(区、市)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2022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地区提前下达预算指标
合计206800
1北京7360
2天津4400
3河北6560
4山西5360
5内蒙古3920
6辽宁5360
7大连1920
8吉林4320
9黑龙江4480
10上海4480
11江苏11600
12浙江9360
13宁波1920
14安徽8400
15福建4880
16厦门1920
17江西6240
18山东8160
19青岛2480
20河南8000
21湖北8720
22湖南7360
23广东12160
24深圳4560
25广西4800
26海南2640
27重庆5440
28四川13040
29贵州4080
30云南4880
31西藏3600
32陕西7840
33甘肃5520
34青海3040
35宁夏3760
36新疆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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