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财教〔2021〕175号]  [2021-09-26]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z155050000001,详见附件1),用于落实今年秋季学期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政策。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中央财政下达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试点地区提标所需资金的同时,提前预拨2021年秋季学期地方试点地区提标所需的部分资金,2022年对预拨的提标资金进行清算。

  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按照财政部预算司《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备案、下达、监控等工作,在接到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发文后三十日内,提出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按财政部反馈意见及时下达预算。

  三、你省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表(第二批)
  单位:万元
省份核定资金
合计303495
河北10683
山西5334
内蒙古2043
辽宁3516
吉林523
黑龙江4201
安徽13231
福建2213
江西10480
河南27990
湖北10593
湖南19310
广西16187
海南2165
重庆7606
四川30165
贵州39278
云南40979
西藏4119
陕西14121
甘肃15108
青海3627
宁夏1866
新疆18157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膳食补助)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主管部门教育部
资金情况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见附件1
地方资金  

  度

  总

  体

  目

  标
年度目标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成本指标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春季学期4元/天;

  秋季学期5元/天。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贫困地区学生身体素质提升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