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注:①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则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的税则号列。 ③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表所列商品出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出口税率。
序号 | ex① | 税则号列② | 现行税率 | |||
出口税率(%) | 出口暂定税率(%) | |||||
ex | 72011000 | 高纯生铁(含锰量<0.08%,含磷量<0.03%,含硫量< 0.02%,含钛量<0.03%) | | | ||
| 72024100 | 铬铁,含碳量>4% | | | ||
| 72024900 | 铬铁,含碳量≤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