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  [2021-07-09]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执法,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失效废止内容备注
1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1988年10月12日(88)国税地字第13号印发全文第二条 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修改
2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执行解释问题的通知1990年6月12日国税函发〔1990〕609号全文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确定雇主问题的通知1997年8月8日国税发〔1997〕124号全文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1998年4月17日国税函〔1998〕241号全文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2003年10月22日国税函〔2003〕1158号全文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2004年6月23日国税函〔2004〕817号全文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中资本性调整问题的通知2005年7月28日国税函〔2005〕745号全文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豆腐皮等产品适用征、退税率问题的批复2005年10月18日国税函〔2005〕944号全文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1日国税函〔2005〕1019号全文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认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3月14日国税发〔2006〕35号全文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年4月24日国税函〔2006〕373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全文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20日国税函〔2006〕1231号全文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2006年12月26日国税发〔2006〕185号全文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1月22日国税函〔2009〕41号全文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2009年2月9日国税发〔2009〕11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全文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8年版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业务需求》的通知2009年2月17日国税函〔2009〕72号全文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4月22日国税函〔2009〕203号全文  
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5月25日国税函〔2009〕271号全文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生产企业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2009年7月3日国税函〔2009〕355号全文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的通知2010年4月7日国税函〔2010〕138号全文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6年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全文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已废止
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违规开具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
2016年9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3号全文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996年9月28日国税发〔1996〕190号废止《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02年8月26日国税发〔2002〕109号二、关于粮食白酒的适用税率问题

  (一)对以粮食原酒作为基酒与薯类酒精或薯类酒进行勾兑生产的白酒应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酒精),又有自产或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业其生产的白酒凡所用原料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
第一条 、第四条已废止
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2016年8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五)项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2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废止,主要情形包括:

  一是部分文件已有新的规定替代,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中的“关于粮食白酒的适用税率问题”,已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第四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替代;

  二是部分文件规定的任务已经完成或无需继续执行,如根据目前实施的车辆购置税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2016年第63号)文件规定的管理措施已经不需要继续执行;

  三是部分文件的制定依据已被废止,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的通知》(国税函〔2010〕138号)的基础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已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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