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1〕76号]  [2021-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基础数据,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15),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保教质量。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预算,科学分配资金,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支持力度,加大对积极推动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地区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
  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 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省份核定资金提前下达此次下达
合计19840001695600288400
北京610046801420
天津42003780420
河北1036007875024850
山西64500580506450
内蒙古613005130010000
辽宁30700268203880
大连27002430270
吉林50700426608040
黑龙江53600441909410
上海630045001800
江苏14400129601440
浙江12100107101390
宁波330021601140
安徽962008100015200
福建34200297904410
厦门26001980620
江西85300766808620
山东55200469808220
青岛36002610990
河南15790013833019570
湖北863007173014570
湖南1040009297011030
广东17300155701730
深圳570045901110
广西1156009612019480
海南51400460805320
重庆70600616508950
四川14050012357016930
贵州1044008613018270
云南1028008658016220
西藏30500271803320
陕西946008154013060
甘肃82200739808220
青海43700382505450
宁夏43100368106290
新疆428003249010310

附件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名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央主管部门教育部
资金情况

  (亿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见附件1
地方资金  

  度

  总

  体

  目

  标
年度目标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不低于上年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幼儿资助政策的比例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

  指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上年
积极引导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
引导地方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有效提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85%
家长满意度≥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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