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1〕26号] [2021-03-26]
海南省财政厅: 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央财政2021年预算安排海南省补助资金100亿元,扣除通过《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20〕146号)已提前下达的65亿元,此次下达35亿元。该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其他支出”,项目代码z195110010016。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省在30日内提出有关直达资金分配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我部备案,待我部审核同意后再行下达到市县。 你省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你省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
(2021年度) |
专项名称 |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补助资金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1,000,000 |
其中:中央补助 | 1,000,000 |
地方资金 | |
年 度 目 标 | 目标1:推进路网、水网等“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目标2: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环境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目标不变。 目标3:支持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完善,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培育新产业,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目标4: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促进自由贸易港建设。 目标5:推进民生等其他有利于促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面的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重点园区个数 | ≥3个 |
pm2.5数值 | ≤17微克/立方米 |
建设公路里程 | ≥20公里 |
质量指标 | 生态环境质量 | 优 |
交通便利程度 | 优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持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 较显著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提高 |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空气、森林覆盖率等指标 | 保持稳定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高速公路通行状况 | 持续改善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相关受益群体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