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预〔2021〕27号]  [2021-03-26]

河北省财政厅:

  按照中央财政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起步阶段的财税支持政策要求,2021年中央财政应下达你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100亿元。其中,已通过《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财预〔2020〕141号)提前下达65亿元,此次下达35亿元。该项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其他支出”,项目代码z195110010015。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省在30日内提出有关直达资金分配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我部备案,待我部审核同意后再行下达到市县。

  你省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专项名称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1000000
其中:中央补助1000000
地方资金  

  度

  目

  标
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完善分类指导、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城市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促进地方传统产业转移,加快引进高端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白洋淀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动建设雄安新区绿色智慧新城。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企业获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数量、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及试点项目数量10家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40家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以上
培训人次2万人次以上
质量指标新开工重点工程数量63个以上
学校基础设施改造程度100%
完成起步区4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全部完成
完成雄县、容城、安新、昝岗、寨里及安州、晾马台特色小城镇规划的批复全部完成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90%以上
债券付息及时性按时付息
京津冀合作项目办学及时性按时开办
成本指标闲置资金占比20%以下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产业基金规模逐步壮大
社会效益指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200人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退耕还淀20万亩以上
白洋淀生态环境改善程度水质保持在四类以上
可持续影响指标生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
地方财政收入增幅20%
各项民生配套政策保持延续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90%
区内企业满意度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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