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等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81号]  [2015-08-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现公布第五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企业名单,以及纳入第一至第四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的企业名称变更名单,请遵照执行。

附件1:第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1
河北省
秦皇岛天宝资源再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3
湖北省
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


  
附件2:第一至四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原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
河北海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和兆益祥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滁州市超越新兴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徽超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鑫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宏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南阳康卫(集团)有限公司康卫(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金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博旺兴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博旺兴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公司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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