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0〕187号]  [2020-10-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15),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切实加大幼儿资助投入力度,确保建档立卡等贫困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二、各地应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6号)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提前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省份金额
合计1695600
1北京4680
2天津3780
3河北78750
4山西58050
5内蒙古51300
6辽宁26820
7大连2430
8吉林42660
9黑龙江44190
10上海4500
11江苏12960
12浙江10710
13宁波2160
14安徽81000
15福建29790
16厦门1980
17江西76680
18山东46980
19青岛2610
20河南138330
21湖北71730
22湖南92970
23广东15570
24深圳4590
25广西96120
26海南46080
27重庆61650
28四川123570
29贵州86130
30云南86580
31西藏27180
32陕西81540
33甘肃73980
34青海38250
35宁夏36810
36新疆3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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