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0〕186号]  [2020-10-30]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24〕,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7号)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提前下达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省份金额
合计196560
1河北13149
2山西6642
3吉林5058
4黑龙江4509
5安徽10971
6江西9648
7河南21312
8湖北8379
9湖南11997
10海南4383
11内蒙古5544
12广西10782
13重庆6120
14四川12816
15贵州11853
16云南12357
17西藏5085
18陕西8172
19甘肃9171
20青海4167
21宁夏4203
22新疆10242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