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0〕191号]  [2020-10-30]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9059,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各地要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省份金额
  合计19475
1河北512
2山西137
3吉林74
4黑龙江210
5安徽552
6江西1123
7河南1225
8湖北543
9湖南797
10海南75
11内蒙古341
12广西2556
13重庆500
14四川1618
15贵州1560
16云南1311
17西藏338
18陕西1569
19甘肃1100
20青海838
21宁夏590
22新疆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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