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0〕176号]  [2020-10-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9055),详见附件。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等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要求支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支持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等。在分配相关资金时,要结合实际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倾斜。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

  二、各地应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8号)等有关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待2021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地相关转移支付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针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涉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问题,相关省份要落实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能见效的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三、各地应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提前下达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省份合计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奖补资金
合计2314037135328790000060750
北京24147193413996810
天津235801930531951080
河北11614173976397352430
山西6613731334331831620
内蒙古3918215836222661080
辽宁4874935357121321260
大连379823491089360
吉林462332103324300900
黑龙江5049526789222661440
上海13649833034291890
江苏7622159040128614320
浙江5811843853116552610
宁波660250991053450
安徽180707132611460262070
福建779366760490721260
厦门405923401089630
江西10073755629433981710
山东9391178089120423780
青岛543633751071990
河南175613119561508325220
湖北9234955278343712700
湖南12614080213419673960
广东7121751210161373870
深圳1082392841179360
广西9873545599516061530
海南492032438123922900
重庆9068946391425881710
四川9676829385652232160
贵州8897943934436051440
云南6607823346415621170
西藏289081023318225450
陕西8541546283378721260
甘肃6286125079366121170
青海484971319934668630
宁夏421881369427864630
新疆4373614927279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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