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预〔2020〕116号] [2020-09-1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为支持洪涝灾害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现下达你省(区、市)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由你省(区、市)根据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统筹安排使用(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的项目代码为z165110060007,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二、该项补助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请你省(区、市)在收到本通知10日内,研究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报送我部备案,待我部审核同意后再行拨付下达。 三、该项补助的资金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在拨付下达该项补助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该项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五、请你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切实落实灾后恢复重建主体责任,在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基础上,统筹用好各项资金,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预算表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序号 | 地区 | 资金 |
|
1 | 江苏省 | 3242 |
2 | 浙江省 | 8347 |
3 | 安徽省 | 298684 |
4 | 江西省 | 209407 |
5 | 河南省 | 6719 |
6 | 湖北省 | 140213 |
7 | 湖南省 | 76557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74038 |
9 | 重庆市 | 88430 |
10 | 四川省 | 160393 |
11 | 贵州省 | 42709 |
12 | 云南省 | 9265 |
13 | 陕西省 | 28183 |
14 | 甘肃省 | 34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