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税务总局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陆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 运 办公厅主任 付树林 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傅 靖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吴晓强 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王海勇 所得税司副司长 王 平 财产和行为税司二级巡视员 黄素华 国际税务司副司长 练奇峰 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副司长 郑小英 收入规划核算司一级巡视员 于耀财 纳税服务司副司长 陈东辉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二级巡视员 王福凯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副司长 李国成 稽查局一级巡视员 姜 涛 财务管理司副司长 彭增武 督察内审司副司长 刘尊涛 人事司副司长 刘雅丽 党建工作局副局长 李 志 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副局长 丁 毅 教育中心副主任 吴 观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裴光华 集中采购中心一级巡视员 黎伦和 税收宣传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联络员名单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指导税务总局机关各单位和各地税务机关抓好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税务总局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 运 办公厅主任 副主任:付树林 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 傅 靖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成 员:税收宣传中心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合处(办公室)负责人。具体工作由税收宣传中心办公室承办。 (二)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推进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2.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监督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3.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