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2020〕28号]  [2020-01-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废止《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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