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预〔2019〕179号]  [2019-10-21]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z135110079001。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基层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使用上级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切实保障“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提前下达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表
  
 单位:亿元
地 区2020年提前下达
合 计15332.00
河北省609.83
山西省444.12
内蒙古自治区598.09
辽宁省417.20
吉林省551.94
黑龙江省751.49
安徽省863.18
福建省230.40
江西省669.07
山东省450.67
河南省1066.57
湖北省760.72
湖南省906.09
广东省102.56
广西壮族自治区804.11
海南省218.78
重庆市281.98
四川省1066.53
贵州省757.72
云南省566.57
西藏自治区416.51
陕西省602.99
甘肃省728.09
青海省416.43
宁夏回族自治区330.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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