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79014。该项补助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0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5〕122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110079014。该项补助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0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请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5〕122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提前下达2020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情况表 (单位: 万元) | |
地区 | 此次下达 |
地方合计 | 1842700 |
河北省 | 1100 |
内蒙古自治区 | 286900 |
辽宁省 | 75600 |
大连市 | 6800 |
吉林省 | 91700 |
黑龙江省 | 240500 |
江苏省 | 1400 |
浙江省 | 13800 |
宁波市 | 2600 |
福建省 | 14500 |
厦门市 | 3400 |
山东省 | 5400 |
广东省 | 10300 |
深圳市 | 25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18900 |
海南省 | 40200 |
云南省 | 374600 |
西藏自治区 | 144500 |
甘肃省 | 270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30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