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2019-10-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材料和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七批)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3.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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