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财预〔2019〕171号]  [2019-10-17]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该项补助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z135110079013。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 区补助额度
合 计1507400
河北省58300
山西省48300
内蒙古自治区4300
辽宁省7600
吉林省15900
黑龙江省8300
安徽省50900
福建省446900
江西省203700
山东省80600
河南省51800
湖北省88100
湖南省83200
广东省62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72300
海南省18700
重庆市14800
四川省66300
贵州省29500
云南省5100
陕西省60900
甘肃省14600
宁夏回族自治区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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