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关于下达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行〔2019〕132号]  [2019-06-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药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9〕9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95110010017)预算指标及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请将补助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安排,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工作。同时,应按照财行〔2019〕98号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绩效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对考核结果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与下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省 份补助金额备 注
北 京2172  
天 津4394  
河 北11869  
山 西9338  
内蒙古7519  
辽 宁9958  
吉 林6958  
黑龙江9763  
上 海2961  
江 苏8774  
浙 江8111  
安 徽13219  
福 建8429  
江 西10347  
山 东14298  
河 南16195  
湖 北12274  
湖 南12968  
广 东12799  
广 西10505  
海 南6575  
重 庆7063  
四 川15148  
贵 州8965  
云 南10498  
西 藏6221  
陕 西9243  
甘 肃9356  
青 海6840  
宁 夏6392  
新 疆8248  
合 计287400  

  
  
  
  
  
加入收藏 收藏列表

点此按钮分享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