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停止实施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9〕23号]  [2019-05-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当前形势变化和有关要求,经研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的实施工作;《关于印发<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税务代理专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税协发〔2019〕15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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