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科教〔2018〕123号]  [2018-1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15),详见附件。请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
  
    请各地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在分配资金时注重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贫困幼儿倾斜。要切实加大幼儿资助投入力度,确保建档立卡等贫困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要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1号)要求,做好2019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于2019年1月31日之前报送绩效目标。待2019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地相关转移支付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附件: 
提前下达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省份金额
 合计1341000
1北京3600
2天津2700
3河北68400
4山西41400
5内蒙古41400
6辽宁18900
7大连1800
8吉林32400
9黑龙江31500
10上海2700
11江苏9900
12浙江8100
13宁波1800
14安徽65700
15福建24300
16厦门1800
17江西54000
18山东39600
19青岛1800
20河南124200
21湖北58500
22湖南77400
23广东13500
24深圳3600
25广西72900
26海南36000
27重庆50400
28四川99900
29贵州66600
30云南64800
31西藏15300
32陕西72900
33甘肃60300
34青海30600
35宁夏26100
36新疆1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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