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通知

[财预〔2018〕158号]  [2018-10-25]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列入“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项目代码z135110079001。
  
    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应优先考虑调整工资等增支因素。基层财政部门要将上级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调整工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附件: 
提前下达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表
  
 单位:亿元
地 区2019年提前下达
合 计13350.20
河北省493.64
山西省385.28
内蒙古自治区510.35
辽宁省334.72
吉林省493.71
黑龙江省657.12
安徽省780.15
福建省192.34
江西省604.10
山东省384.96
河南省961.96
湖北省664.24
湖南省779.31
广东省83.43
广西壮族自治区691.63
海南省190.71
重庆市251.09
四川省960.07
贵州省676.19
云南省453.97
西藏自治区370.80
陕西省523.00
甘肃省625.49
青海省368.38
宁夏回族自治区287.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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